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常青街道宏村路8****广场S1-18地块1幢、3幢3-商119/3-商119上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玖万贰仟捌佰圆整(192800元)
评审得分: 90.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竞争性商谈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商谈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遇政策调整或采购人采购预算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及竞争性商谈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海涛(组长)、孙德民 、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联 系 人:高股长(采购程序) 189****7032
高主任(业务需求) 189****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156****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