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千伏岗梓输变电工程项目)》已于2026年8月17******局批复同意,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编号为:****。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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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时间
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由于220千伏岗梓输变电工程项目局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法落地实施。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常平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千伏岗梓输变电工程项目)》,局部调整了常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常平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超出可规划布局新**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置换调入地块总面积0.4688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0.4688公顷用于置换调出。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8月17日
附图:1.落****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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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