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85号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实施**区2026年燕子墩乡外西河村农渠砌护项目的请示》(燕政发〔2026〕51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夯实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根基,持续带动周边农户就地就近就业、稳步增收致富。****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2026年燕子墩乡外西河村农渠砌护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燕子墩乡外西河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改造砌护农渠25条,改造砌护渠道长12.894千米。控制灌溉面积1840.51亩。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2026年燕子墩乡外西河村农渠砌护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75.23万元,其中:工程费159.8万元,其他费用11.99万元,预备费3.4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市一般债推进乡村**重点项目资金16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
(二)****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严控制概算投资。同时,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