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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现将先正达****公司年产1500吨高效环保植保制剂和500吨生物肥料项目(不包括备案中未纳入环评的20吨/年CS杀虫剂产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