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市**区新港镇****现有厂区,现有能源站工程项目于2015年建成投运,该工程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热电联产,对周边工业及民用用电户、用热户实施集中供电供热。企业拟投资956万元对现有1台航改型燃气轮机进行5%掺氢燃烧技术改造,即在天然气燃料内掺入体积比例为5%的氢气进行发电,本次改造不改变全厂发电量及供热量。本次掺氢改造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卸氢站及混氢站、改造1#燃机系统的前置模块、色谱仪及相关管路等。
本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建设单位2025年3月委托****编制完成了《****燃机掺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26****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濂环审字〔2025〕4号)。2025年6月18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30年6月18日。
项目实际总投资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0.89%。
本次验收范围为****燃机掺氢改造项目 1# 燃气轮机掺氢系统全部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卸氢站及混氢站、改造1#燃机系统的前置模块、色谱仪及相关管路等。
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主机规模、燃料方案、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方案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备案。
本次掺氢改造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轮机排出的烟气,燃气轮机燃烧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轮机排出烟气具有一定温度(余热),由烟风管道进入余热锅炉,通过余热锅炉后的烟气由 45m烟囱排入大气。燃气轮机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3223-2011)表1中燃气轮机组的标准要求。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减振、围墙阻隔等措施之后,项目厂界四周的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本技改项目不新增长期营运期固体废物。
监测数据来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监测结果如下:
本次掺氢改造工程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工程处置,本次验收未新增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 DA001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值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3223-2011)表1中燃气轮机组的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本技改项目不新增长期营运期固体废物。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落实验收组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表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