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湖南湘江新区2026-2029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包2)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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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2026-2029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包2)

二、项目概况:

1.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厅、****财政厅、****总局**监管局关于****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10****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保险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5〕9号)等文件要求,全力保障理赔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2.****学校246所,约264595人(****学校,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包地理属性书面划定归属采购包,中标单位按本项目既定保险单价、保障及服务标准予以承保;****学校人数均为预估,全部以校方实际报送花名册为准),将选择并确定两家商业保险机构,作为**湘江新区2026-2029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3.****学校所在范围,本次采购分为两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由一家承保服务机构承接。同一家承保服务机构可以同时参加包1和包2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采购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采购包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默认选择包1为其中标采购包,包2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对于以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承保服****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10号)要求,完成承保机构备案流程(提供证明资料)。

三、项****学校名单:

1.预算金额:本次采购分为两个采购包,项目预算单价:33元/人/年,两个采购包1年总预算****635.00元,3年总预算为****4905.00元。具体为:

包号

采购预算(元)

服务期限

一年

三年

包1

****450.00

****5350.00

三年

包2

****185.00

****9555.00

合计

****635.00

****4905.00

注:价格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具体的结算金额以实际购买保险人数为准。

2.包2****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

学生人数
(人)

总人数
(人)

所属街道

1

****学校

2090

4791

5213

**坡街道
(3个学校、
1个幼儿园)

2

****小学

1442

3

**小学

1259

4

长****集团第六幼儿园

422

422

5

**市**区****中学

2999

12825

14852

望岳街道
(10个学校、
7个幼儿园)

6

**湘江****中学

68

7

****学校

1486

8

长****实验小学

1257

9

****小学

2353

10

****小学西校区

658

11

****小学

785

12

******小学

1678

13

******学校附属小学

866

14

******小学

675

15

长****集团****幼儿园

197

2027

16

长****集团****幼儿园

193

17

长****集团****幼儿园

258

18

长****集团****幼儿园

415

19

长****集团****幼儿园

432

20

长****集团****幼儿园

253

21

长****集团****幼儿园

279

22

****中学

2055

20909

23365

天顶街道
(9个学校、
10个幼儿园)

23

******中学(天顶校区)

3282

24

**师****中学

2836

25

**市****小学(北校区)

2847

26

******小学

1950

27

******小学(北校区)

1114

28

****小学

2165

29

****中心小学

860

30

****小学****学校

3800

31

****集团****幼儿园

373

2456

32

****集团****幼儿园

345

33

****集团****幼儿园

105

34

****集团****幼儿园

320

35

****集团****幼儿园

389

36

****集团第八幼儿园

301

37

****集团金鹰幼儿园

39

38

****集团****幼儿园

268

39

长****集团芳华幼儿园

79

40

长****集团****幼儿园

237

41

长****小学

465

1122

1762

**街道
(2个学校、
2个幼儿园)

42

****小学

657

43

长****集团海德幼儿园

130

640

44

长****集团第三幼儿园

510

45

******中学

1447

8162

9123

银盆岭街道
(4个学校、
2个幼儿园)

46

****小学

3290

47

****小学(东校区)

836

48

****小学

2589

49

长****集团****幼儿园

685

961

50

长****集团****幼儿园

276

51

长****中学

2545

5476

5870

望**街道
(4个学校、
1个幼儿园)

52

****小学

841

53

****小学

1111

54

****小学

979

55

长****集团第一幼儿园

394

394

56

******小学

2252

7129

7765

咸嘉湖街道
(4个学校、
2个幼儿园)

57

****小学

3604

58

****小学

460

59

**湘江****学校

813

60

长****集团****幼儿园

286

636

61

长****集团****幼儿园

350

62

****中学****中学)

878

2403

2403

**镇
(7个学校)

63

**市****小学

118

64

****小学

29

65

**市****小学

42

66

**市****小学

102

67

长****中心小学

1116

68

**市****小学

118

69

******小学

5626

13041

14110

**街道
(8个学校、
4个幼儿园)

70

******实验小学

2835

71

****小学东校区

530

72

******实验小学

1786

73

长****小学

482

74

****小学

513

75

长****小学

436

76

******中学(大科城校区)

833

77

长****集团****幼儿园

103

1069

78

长****集团****幼儿园

252

79

长****集团中海幼儿园

375

80

长****集团****幼儿园

339

81

****小学

425

1551

1551

桔**街道
(4个学校)

82

长****中心小学

570

83

**小学

556

84

****学校

697

977

1060

雨敞坪镇
(3个学校、
1个幼儿园)

85

******中心小学

230

86

**区****小学

50

87

长****集团第九幼儿园

83

83

88

**市岳****中学

259

899

1136

含浦街道
(6个学校、
1个幼儿园)

89

**市岳****小学

207

90

****小学

88

91

**市岳****小学

265

92

****小学

64

93

**市岳****小学

16

94

长****集团****幼儿园

237

237

95

****学校

9092

15526

16735

**桥街道
(5个学校、
4个幼儿园)

96

****学校

3029

97

**市望****小学
****一中****小学)

1235

98

****学校附属小学
****小学)

1894

99

**湘江新****小学

276

100

****小学附属幼儿园

225

1209

101

长****幼儿园

238

102

****教育局****幼儿园

365

103

****教育局****幼儿园

381

合计

104945

104945

注:****中学生人数和总人数均为预估人数,不作为合同签订和结算依据,具****学校在册人数为准。

二、相关标准:

现行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现行行业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三年(一签三年),保单一年一签,按学年投保,第一年度合同自2026年9月1日0时至2027年8月31日24时止(包括新生入学军训和学生报到时间),第二年度合同自2027年9月1日零时至2028年8月31日24时止(包括新生入学军训和学生报到时间),第三年度合同自2028年9月1日零时至2029年8月31日24时止(包括新生入学军训和学生报到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险服务的全过程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投保标准:

1.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每生每年保费33元,其中校方责任保险主险保费19元,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3元,附加传染病责任保费3元,附加救助补偿责任保费5元,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费3元。(具体保险额度附后)

★2.承保服务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能力进行综合考量,对保险保费进行合理报价,但不能因此降低或减少保险额度,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保险责任:

****学校实际在册学生人数为准,实行实名制投保。学校须准确收集并报送参保学生信息,当发生人员变动、学校信息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承保机构办理批改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外活动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注册学生、来自其他教育机构的交流学生或者借读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2)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3)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被保险人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

(6)被保险人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9)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11)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

(12)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13)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

(14)被保险人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校方责任保险方案:

保障项目

保险责任

保险额度(万元)

保险费

每生每年累计限额

每校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元)

校园责任

****公司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125

1000

1500

19

附加研

学旅行

责任

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交流学生或借读生由被保险人安排或者经被保险人批准,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以下简称研学旅行)的校外教育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25

1000

1500

(由学校组织的)

校外

拓展

****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125

1000

1500

劳动

体验

劳动实践场所的各种劳动、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公益类活动等。

125

1000

1500

课外

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125

1000

1500

其他

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125

1000

1500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70

1000

1500

附加无过失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主险或其他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依据判决、裁决、司法调解或行政调解,被保险人仍需对受伤害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0

150

300

3

附加救助

补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在校内因自然灾害、第三方侵害、受害人自身原因等,导致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害事故,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或义务,行为并无不当,****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政府的行政决定书,或者经保险人认可的调解书,被保险人仍需对受害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5

150

300

5

附加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或其他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0

150

300

3

附加传染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学生****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意外感染《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传染病病种(以下简称“传染病” )(诺如病毒、 甲流、乙流、新冠病毒、肺结核、手足口病),在保险单载明的观察期届满后经二级(含)以****医疗机构确诊,并因传染病导致其死亡或残疾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 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学校在同一时间段(7天内)确诊同一种传染病,确诊人数达到 20 人(含)以上启动理赔机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其中,每人每次事故门急诊赔偿限额 2000 元。

50

800

1500

3

总计

33

三、承保理赔服务要求:

1.学校出险报案职责

学校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原则上应在48小时内向承保机构报案。对于发生涉及学生人身伤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事件,****机关报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报告。理赔结束后,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平台备案、备查。

2.承保机构理赔职责

承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机构,开展理赔工作:

(1)中标人应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组成,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及查勘车辆。

(2)中标人应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于事故报案和客户投诉,承保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

(3)中标人应及时审核理赔材料,并在3****学校反馈是否立案或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校责保险案件,应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赔款通知书;对重大疑难案件应在立案后不超过22个工作日内结案。

(4)中标人应建立学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落实医疗费预垫付制度并及时理赔结付,对司法部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的学生及其监护人三方达成的赔偿或者给付协议,并且已经确定赔偿金额的,5000元以下的案件2个工作日内赔付结案;超过5000元以上金额的,应在达成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赔付结案。

(5)中标人应建立异地理赔服务机制。

(6)理赔结案后,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平台备案、备查。

四、项目基本要求:

1.****学校出险报案、现场勘查、施救、理赔(赔款预付服务,常规案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理赔,异地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2.中标人的承诺不得包含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中标人必须制订有切实可行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其中应包括有安全宣传预防、理赔服务等内容,建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机构,安排相应的安全预防及理赔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在风险顾问单位组织下,共同做好校园风险防控工作。

4.中标人应当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指定专人负责,实施365×24小时专业服务,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要保证工作时间内在岗,不能因为主要理赔人员的缺勤而影响到正常的理赔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中标人应****学校或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投保、保费缴纳、送交保单、出险报案、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根据保险政策及其承诺,制作或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宣传书籍资料,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6.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或其委托机构的要求,积极参与校方责任保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中标人应建立和报送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报案、理赔电子档案和统计数据,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在保险责任期内,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该学期或学年度保费收缴情况统计汇总表、保险案件理赔统计汇总表报送给采购人和风险顾问单位。不得出现瞒报、漏报、少报、迟报等行为,其中保费数据应与教育部门实际投保数据一致。

7.中标人应与风险顾问单位协商,制订统一的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清单,****学校,****学校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事故学校材料备齐上缴后,中标人应在10日内将赔付款支付到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赔付的,须每隔 15 日****学校报告赔付进度;拒绝赔付的,应在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提供情况说明和依法解释。

8.中标人应根据保监部门核定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承担服务对象校方责任的保险责任。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国保险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 2002 年 12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中标人应具备较健全的服务网络,****学校办理投保、理赔、保全及其他相关事宜。中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有统一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对校园常发、多发的学生伤害事件的理赔工作应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工作区别对待,充分提高校方责任保险定责、赔偿效率。对于保险纠纷和重大保险事故的****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应提供良好的异地出险理赔服务。

10.中标人应积极开展投保理赔服务工作,****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要求。

11.中标人每季度按规定应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提交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报表分析及说明,报表分析及说****学校数及保费金额、出险学校人次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等内容。

12.投保学校每学年的转出转入学生人数如在该校学生总数的5%以内,则保费不予增退,保险责任不予变更。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参照长财采〔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验收。

2.验收方式:采购人通过印发通知或问卷形式,向****学校服务的中标人进行征集服务评价,征集服务评价内容包含:投保时效及投保便捷性、咨询服务满意度、理赔处理满意度、问题投诉的回复质量、对接人员的服务态度、对接人员解决问题回复及时率、对接人员的沟通能力、对接人员的专业能力、对接人员的个人形象等内容。

3.验收要求:****学校征集服务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核,满意程度达60%视为合格单位,满意程度低于60%视为不合格单位;对考核不合格单位采购人将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确定考核不及格的,将要求限期整改,若不能及时改进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学校支付,****学校公用经费或学费(保育费)中列支。

(2)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按年度支付,以当年实际参保学生人数为准进行结算。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各学校一次性全额拨付给中标人。

新增学生责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的学生人数增加的,应在新增人员报到之日后十日内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人数减少的,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学生变动幅度在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含5%),不增减保险费。如果名单变动幅度超过上述比例的,保险人将出具批单增减保费。

2.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则按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在报价中涵盖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生效期限统一为:合同签订之日当年的9月1日0时0分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保险生效期限须接续上一年度保单,对保险期间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承保单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生效期限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校(园)方责任保险服务,标的所属行业:金融业(保险业)。本项目不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执行: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 20 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金融企业按规定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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