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破碎线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79
通信地址:**市**区临杨仙大道(东延)一侧
邮 编:341100
| 项目名称: | 腾远钴业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破碎线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开发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稀金大道4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开发区稀金大道46号厂房建设“腾远钴业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破碎线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收购的德鑫高新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是设备安装),建设破碎车间、智能库、综合楼,并利用预留厂房的部分空间,配套建设环保、公用辅助设施及绿化、道路、停车场等。 生产工艺:破碎、热解、分选、色选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锂电池电芯破碎废气、热解烟气、后续筛分、分选含尘废气、废锂电池储存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废锂电池电芯破碎废气、热解烟气采用“二燃室+急冷塔+高温布袋除尘+两级碱液动力波+一级碱液喷淋+除雾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H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粉)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 36/2187-2025)标准限值;碳黑、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标准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标准限值。 废电芯粗破、热解后的筛分、分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1根H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碳黑、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标准值以碳黑控制,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表5限值。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废锂电池储存废气和未收集的粉尘,采取重力沉降,加强管理,保持车间通风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碳黑、镍及其化合物、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 36/2186-2025)中无组织废气的排放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泡电池废水、废气净化废水、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和生活污水。 泡电池废水定期更换,作为****《年产2万吨钴、1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产项目》硫酸浸出体系补充新鲜水,并回收废水中的镍、钴等金属元素不外排;废气净化废水经加碱去氟除磷+沉淀处理后,滤液返回喷淋塔循环喷淋,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排水用于喷淋塔补充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中和、沉淀后优先回用于碱液喷淋塔补充水,****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中****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总排放口(DW001)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中****处理厂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有破碎机、撕碎机、热解炉、振动筛、滚筒筛、研磨机、空压机、风机、水泵、制氮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分子筛、碱液喷淋沉淀渣;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分子筛分别由厂家回收处理;碱液喷淋沉淀渣外送水泥厂作掺和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地下水、土壤污染。将生产区、泡电池废水暂存罐区及泡电池废水地坑、碱液动力波、水碱液喷淋塔及其喷淋液处理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原料暂存仓、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初期雨水处理区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辅料储存区、产品储存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化粪池、隔油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综合楼、厂区道路等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处理。 项目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铁、锰、铜、镍、钴、铊。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土壤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电池包电解液泄漏、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天然气(甲烷)、二氧化硫、危险废物等危险物质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的风险,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为防止发生危险物质泄漏等事故,原辅料分区储存,生产车间、电池电芯暂存库和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工作;泡电池缓存罐旁设置一个泡电池废水地坑,泄漏的泡电池废水可自流进入泡电池废水地坑,避免泄漏污染环境。同时,设管道与厂区事故应急池相连。在厂区内建设1座207m3事故池和1座6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发生危险物质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各废气处理设施配备备用电源、风机等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抢修或更换设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总量控制 项目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NOx、VOCs、COD、总磷,其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VOCs 3.058 t/a、NOx 1.128 t/a、COD 0.084 t/a,总磷 0.001 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6年5月20****政府网站、2026年5月21日和2026年5月22日在《信息日报》对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于2026年8月4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项目的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