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385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78号
成文日期: 2026-08-21
关于2026****幼儿园户外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78号
关于2026****幼儿园户外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第三幼儿园: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6****幼儿园户外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三幼发〔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幼儿园户外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幼儿园户外功能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幼儿园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第三幼儿园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有花岗岩85.2平方米、铲除原有草皮及种植土281.5立方米、砖砌洗手池3.21立方米、洗手池水泥砂浆粉刷33.61平方米、园路面层458.5平方米、沙池、泥池造型水龙头8个、立面抹灰层拆除15.47平方米、墙面砂浆防水(防潮)15.47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15.47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支持学期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