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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于2026年8月5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县城市****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曹静。
二、项目名称:**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建设地点:**县高新区、合口镇、佘市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0034.59平方米,建筑面积408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秸秆收转运工程:主要建设秸秆收储转运站、初加工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购置秸秆粉碎机、打包机等设备;二期秸秆高值化利用工程:主要进行秸秆、枝条等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环保、消防、电力、弱电等公辅工程,购置热解炭化、发酵、制肥等配套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6795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备案证明,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利用、节能评估、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如需对项目备案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八、本备案证明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证明自动失效。
九、根据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网上告知及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