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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园高标准温室大棚一期预算审核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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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额(¥10,000,000元) |
| 工程造价咨询 |
| 15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1.本项目依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办法》中的预算审核付费费用,基本付费0.173%,审减付费1%,最高约3万元,具体见附件。 2.合同具体结算金额以评审报告中审定金额为基数并按对中介服务考核后计算确定。评审误差率在3%-5%的,咨询费按付费标准的90%支付:误差率在5%-10%的,咨询费按付费标准的80%支付;误差率在10%以上的扣减全部服务费用,一年内不得承接高铁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3.因为非第三方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退回,不能出具最终评审报告的,以财政评审机构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基准,按照50%付费。 4.如涉及后续已备案项目评审结果变更的评审内容需再次评审等工作事项,乙方需无偿配合,不再另行计费。 |
| 项目位****科技园区内,项目改造高标准玻璃温室大棚6414.6平方米,改造设备用房176平方米,改造附属用房241.8平方米及室外场地。 |
| 3(个工作日) |
| 1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1.本项目审核作业期间,需全程驻点评审,中选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高铁新区财政评审机构开展审核工作; 2.中选机构应提交审核作业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人员安排、进度安排、质量把控方案等。其中关于参与开展审核作业的人员,应不低于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在成果文件中加盖从业资格章。 3.本项目严禁违法转包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人员及单位实施本项目审核工作,中选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全部审核作业内容。一经查实存在转包、违规分包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相关**,并由中选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全部违约责任。 |
| 随机抽取 |
| 财政性资金 |
| 2026-08-24 17:30:00 |
| 线上选取 |
| 2026-08-25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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