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乐东县尖峰镇干河排洪沟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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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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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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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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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由****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的乐东县尖峰镇干河排洪沟治理工程(项目编号:****),已于2026年08月06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有缺项,现已重新调整后重新上传。

2、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6日22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时间,下同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6日22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07日08时30分(**时间,下同 )。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7 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08月27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09月07日08时30分。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以上变更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

地 址: ****水务局大院6栋202室

联系人(全称): 石翠洪

电 话: 0898-****2324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

项目负责人: 符祥飞

电 话: 0898-****2015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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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1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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