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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九华雅苑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棚工程
二、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满的,必须延期注册合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修改为: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满的,必须延期注册合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项目单位:****
地 址:****风景区柯村
联系人:鲍主任
电 话:0566-****5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秋浦东路75号
联系人:傅贵敏
电 话:186****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