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20日至 2026年08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学校(**校区)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朱村街**科教**轴线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学校(**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市**区朱村街**科教**轴线东侧,****初中部24班约1200人、高中部36班约1800人。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科技艺术楼、会堂、图书馆、体育馆、行政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教师休息室、架空层、停车库等建筑工程,并配套建设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升旗台、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总投资6779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建筑施工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