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工业园路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幕桥路
中标金额: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金额: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工业园路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1****社区村庄内部保洁:指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主要是清理村庄内部产生的各种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披挂、各种陈年垃圾、河塘沟渠漂浮物垃圾等服务。 (2****园区主干道路面保洁:主要包括皖能路、坊林大道、四甲路、园林路、丁香路、梧桐路、开创大道及香樟路的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清运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镇、****广场门面房24号,联系电话:张先生183****5996、卫工159****77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
联系方式:183****599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门面房24号
联系方式:159****7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卫工
电话:183****5996、159****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