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8-21
一、政府采购编号:(2026)****
二、合同名称: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合同
三、采购代理编号:FY2026-HNHH-117
四、项目名称: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靖州县飞山中路126号
采购人:糜先生
联系方式:153****254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东塘街道**中路三段589号长****小学综合楼17层1710、1711号
联系人:文益
联系方式:186****86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名称: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3)工作内容包括: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项目主要包括资料整理阶段和资料上报阶段两个阶段工作,其中:
1.资料整理阶段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外业测绘、内业分析填报等工作。收集资料包括:本次下发县域内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图斑范围、2017 年版本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现用“三区三线”管理数据(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用地管理数据(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备案设施农用地数据)等资料;外业测绘指采用“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实地测量+信息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614个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开展全覆盖外业项目范围核实、实地测量、权属信息收集等工作,确定准确的处置范围;内业分析包括核对项目实际范围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是否已补办用地手续,用地范围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方向和要求,是否涉及现用“三区三线”管理数据等,为非住宅类房屋处置工作系统信息核对填报及后阶段的完善用地手续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2. 资料上报阶段主要包括完善用地手续及处置情况信息填报工作。完善用地手续是指结合房屋建设和处置时的规划情况、社会危害程度、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建设主体的意愿,按照“一宗一策”的要求,落实已制定处置方案,配合自然**主管部门收集及完善用地手续等有关资料;处置情况信息填报工作主要是完善非住宅类房屋处置工作系统的信息录入,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规范化工作台账和整治档案成果,确保经得起督导检查、法律检验和历史检验。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 (元) |
| 1 | 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 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 技术服务项目 | / | 项 | 1 | 860082 |
| 合计金额小写:860082.00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零捌拾贰元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捌拾陆万零捌拾贰元(小写:860082.00元 ) , 该费用为含税金额。
3.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省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2履行地点:****。
3.3递交成果形式:报告纸质版,数据库成果刻盘。
3.4履行方式:
(1)提交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地点,当面提交;
(2)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4.结算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0041.00元,占总合同金额50%,说明:合同签订后,完成资料收集、开展内业分析,完成外业测绘,确定处置范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016.00元,占总合同金额 20% ,说明:完成非住宅类房屋处置系统信息核对,并审核通过;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8025.00元,占总合同金额30% ,支付条件为:服务期满且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若服务期限届满后,确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全部整治工作的,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按照未完成整治图斑数量占省厅下发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总数量的比例,相应扣减本期应付费用;若项目后续继续实施,再按照合同价款办理补充结算。
4.2收款账户:****银行**市**区支行;
收 款 人 :****;
银行账号:203********100****04401。
5. 验收方式及要求
5.1验收程序:供应商提交成果文件后,采购人就成果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5.2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工作内容形成包括成果报告、矢量数据库、测绘数据及其他附件资料等,最终报告资料需打印2套送至采购人处审查。验收需符合**省统一标准等政策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随时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2)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和完成配合事项,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3)按本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因提供资料有误带来成果质量问题的责任。
(4)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开展工作。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料、接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作成果。
(3)甲方未按约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乙方有权要求相应顺延提供工作成果的时间。
7.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其他专项资料提供不及时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返工、延迟交付成果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7.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 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3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20% 的违约金。
7.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成果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 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甲方应付的技术服务费中扣减。
7.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返工,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7.6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本合同价款 20% 的违约金。
8.争议的解决
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 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注: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订立日期:2026年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靖州县渠阳镇管家塘7栋
联系人: 吴琼 电话: 159****8429
附件:靖州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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