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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21
| 项目名称 | 长**池**泉水河漂流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管委会****管委会**河白溪漂流建设项目位于池**白溪小镇**河上游及其支流泉水 河上,总漂流长度 1.503 公里,漂流起点(东经 127°40′51〞,北纬 42°2′39〞)位于泉 水河下游、漂流终点(东经 127°40′3〞,北纬 42°2′54〞****酒店南侧约 490m 处。 **河白溪漂流建设项目位于池**白溪小镇**河上游及其支流泉水 河上,总漂流长度 1.503 公里,漂流起点(东经 127°40′51〞,北纬 42°2′39〞)位于泉 水河下游、漂流终点(东经 127°40′3〞,北纬 42°2′54〞****酒店南侧约 490m 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桂芳 |
| 联系人 | 王桂芳 | 联系电话 | 159****054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2 | 环保投资(万元) | 2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起点位于池**白溪小镇**河上游及其支流泉河上,天池水第一漂,坐标经纬度:(东经 127°40′51〞,北纬 42°2′39〞)位于泉水河下游、漂流终点(东经 127°40′3〞,北纬 42°2′54〞****酒店南侧约 490m 处。总漂流长度 1.503 公里,河道两岸宽度3-6米为自然环境,不涉及秋沙鸭、头道松花江、泉水河等保护区,且该项目位置不涉及**河森林公园范围(生态红线),起点有一蛤蟆沟看护房(租用),用于客人以及工作人员休息,下游有三处吊装集装箱用于客人临时休息、更换衣物、厨房、室内厕所、售票处、工人休息室、皮筏艇维修充气室。****停车场使用原有空地,不破坏植被用于临时停放车辆以及临时存放皮筏艇。漂流皮筏艇共有约350条,运输车辆4台,救生衣300个、安全提示牌20个、垃圾箱15个。以上情况各级领导已批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厨房安装油烟净化措施,路面加强洒水降尘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设置9立化粪池(长2.9米直径2米重两吨)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化粪车****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通过垃圾收集车****处理站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周围为原始森林没有居民居住,告知游客及来往车辆禁止大声喧哗,鸣笛,以减少噪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对游客方面,通过指示牌等措施,对来往游客进行行为规范,禁止向河道内以及两岸扔垃圾。对于自身每天不定时派工作人员巡河进行清理,保持河道清洁,水域环境,同时运营期间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 ||
| 承诺:**** 王桂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桂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