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1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铭爵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五金水暖卫浴配件150吨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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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增产五**暖卫浴配件15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增产五**暖卫浴配件15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公司拟增加了一条砂浆生产线,并扩增商品混凝土产量。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水田作物标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等用途。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扬尘、运输存储扬尘、生产线粉尘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主机、输送带、脉冲袋式除尘器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侧厂界靠近S215,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拟在压泥间暂存项目所产生的污泥和泥渣等,占地面积约330m2,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废机油、废空桶、破损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增产五**暖卫浴配件15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增产五**暖卫浴配件15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公司拟增加了一条砂浆生产线,并扩增商品混凝土产量。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水田作物标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等用途。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扬尘、运输存储扬尘、生产线粉尘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主机、输送带、脉冲袋式除尘器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侧厂界靠近S215,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拟在压泥间暂存项目所产生的污泥和泥渣等,占地面积约330m2,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废机油、废空桶、破损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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