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出让 | ||
| **市**区31区**大道南侧、玑东路东侧 | ||
| 交易公告 | ||
| 招拍挂出让 | ||
| ****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6]64号
经批准,受****委托,****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附着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 交易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DZ2026-07 |
**市**区31区**大道南侧、玑东路东侧 |
二类工业用地 |
37173 |
1.5-2.5 |
50 |
5710 |
1142 |
50 |
(****政府的储备用地。宗地净用地37173平方米,折合55.76亩,附着建筑物20859.58平方米。
(二)竞得人必须自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投产。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该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在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后,应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宗地红线内现有建(构)筑物,可依据《******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补办规划验收等手续,并申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以获取不动产权证书。上述手续所涉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竞得者未按期缴交地价款超期部分按相关规定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仅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对价,不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宗地拟建设项目须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项目,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亩。工程建设需符合国建和省、市有关环保、安全生产、能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竞买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信息化局负责对承诺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附件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块的网上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103
(二)****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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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