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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国防教育与劳动社会实践育人实效,厚植学生爱国情怀,培养学生集体意识、纪律观念、社会认知与综合素养,我校拟组织一年级、初一年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预算:30元/生/天(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四)服务对象:
初中部:预计454名学生
小学部:预计190名学生
(五)活动时间:
初中部:5天(8月31日-9月4日)
小学部:2天(9月 1日-9月2日)
(六)采购范围:本次需采购具备承办学生活动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拥有承办本次活动所需的相应人员配置及专用设备(如学生穿着的小马甲、帽子等),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供应商需在活动前与采购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活动目标、学生特点、具体需求等,根据沟通结果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单位审核,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活动期间,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方案,需提前与采购单位沟通,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活动结束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活动效果评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放弃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