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本级]镇海区第三十九届金秋菊展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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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磋商,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第三十九届金秋菊展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①对第三十九届金秋菊展项目的40处菊展点位布置的设计创意,展点材料、时令草花(主要以菊花为主)采购、制作及安装,展览期的日常养护。②开幕式活动策划、组织与执行服务、配套服务等。③金秋菊展的特色市集摊位、活动现场区域的氛围布置,舞台搭建;NPC活动、主题周活动、特色市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执行服务;媒体宣传推广与直播执行服务;采购人交待的其他服务事项等。④展期结束后布展点位的拆除清理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部分点位菊展需保留,具体以甲方服务指令为准)。具体以服务清单为准。

服务期限:①2026年10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菊展所有点位的布展服务任务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展览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29日;撤展时间暂定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6年12月14日(其中部分点位菊展需保留,具体以甲方服务指令为准)。②现场活动时间13天(每周末2天,5周,小计10天,秋假3天,共计13天,其中开幕式时间暂定为2026年10月31日10时或2026年11月1日10时)。

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255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政府投标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政府投标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7日17时00分前在“**区基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9月2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会议地点为**市**区骆驼街道**南路55号(******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基层公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要求已取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960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联系电话:0574-****9793

3、****公司:****公司

技术支持:0574-****7268;180****0830; QQ 群:****5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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