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4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公司****公司2026****公司罚没烟仓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公司****公司2026****公司罚没烟仓库项目招标公告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公司****公司2026****公司罚没烟仓库项目招标公告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29.1835万元(人民币) | / |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29.12786万元(人民币) | / | / |
| 3 | ******公司 | 29.133342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3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3 | ******公司 | / |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公司****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招标人:****(公司)
地址:**市政务区**国际b座19-23层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0551-****71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联系人:王健 刘皓洋 郑瑞珂
电话:133****260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