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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26〕2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认证、综合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以下机构为**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现予以公示(后续将持续更新并公示)。
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
二、评估机构
1.**亿****公司
公示期自2026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4-****322;地址:****中心2楼251室(****社会福利事务和养老服务股)
****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