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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2026-08-21
专项工作
主动公开
长期公开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规划局《****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金自然资规〔2024〕70号)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通过现场验收,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 批准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地土地面积 (公顷) | 批准使用期限 | 批准用途 | 地类 | 复垦情况 |
| 金土临字(2023)24号 | ****集团有限公司351国道**联盟至**段工程第SG01标段项目经理部 | 351国道**联盟至**界段第SG01****工厂等临时用地 | 浦阳街道杨田村、同乐村 | 2.4352 | 2023年7月14日至 2026年6月24日 | 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弃渣场等 | 耕地、林地、农村道路、其他农用地 | 复垦面积2.4352公顷,恢复成耕地1.4165公顷、林地0.9783公顷、农村道路0.03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3公顷。 |
| 浦自然资临字〔2023〕7号 | ****集团有限公司351国道**联盟至**段工程第SG01标段项目经理部 | 351国道**联盟至**界段工程第SG01标段临时弃渣场临时用地 | 浦阳街道兆丰村 | 0.2470 | 2023年11月7日至 2025年9月15日 | 弃渣场 | 园地 | 垦面积0.247公顷,恢复成园地0.247公顷 |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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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