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285590XA/2026-****9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21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年产6600万米印花仿蜡染面料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县****现有厂区内 | **** | **典图****公司 | ****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6600万米印花仿蜡染面料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该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染色车间及公辅设施,配置印花机、染色机、定型机、刷毛机、蒸化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6600万米印花仿蜡染面料。 | (一)本项目开幅洗毛废水、皂洗废水、皂洗水洗废水排入厂区中水回用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水回用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回用水水质标准。碱洗废水、碱洗水洗废水、喷淋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印花导带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中水回用浓水、圆网冲洗废水、显影废水、循环冷却废水、检验废水、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污染物中pH、COD、SS、NH3-N、总氮等指标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以及****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 3416.2-2025)。 (二)本项目有组织印花废气、蒸化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通过“一级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1排放。预定型废气、定型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通过“一级水喷淋+高压静电”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2排放。涂胶废气、烘胶废气、色浆配置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通过现有“一级水喷淋+间接水冷+高压静电”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通过现有“二级碱喷淋”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有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VOCs排放限值,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处理站未收集废气,生产过程车间密闭,加强收集,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VOCs、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VOCs、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限值,甲苯、二甲苯、甲醛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3厂界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 (三)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染料及助剂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感光胶、废印花色浆、废圆网、高压静电废油、在线监测废液、废清洗溶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布边、残次品、废包装、污泥、磨毛废渣、废过滤网、废刮刀等,经收集后委托处置,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设置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相关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原则上生产装置和物料、污水管线架于地上,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间、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完善地下水监测井的布设,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等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
| 2 | 年产1700吨染色针织布、染色纱线项目 | **省**市**区**路街道恒星路138号(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7.830°、纬度36.823°) | ****公司 | ******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10-370306-89-01-86548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现有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面积11710m2,新购置溢流染色机、卷染燃烧机、圆网印花机、拉幅定型机、水洗机、烘干机等设备64台(套),建成后达到年产1700吨染色针织布、染色纱线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艺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设备更换水、生活污水等,以****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池+接触氧化+一沉池+二沉池+**池”工艺)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与RO反渗透浓水汇合后排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表1中间接排放要求和**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其中全盐量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 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25)相关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烧毛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幅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高压静电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浆、印花、烘焙废气经“水喷淋+高压静电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印花烘焙工序天然气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纺织业Ⅱ时段的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纱线染色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以及未收集的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VOCs、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内包装、高压静电捕集物、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保安过滤PP滤芯、废活性炭等,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滤布、不合格染色针织布、不合格染色纱线、废外包装、废滤筒、废不锈钢滤网、废浸没式超滤膜、废反渗透膜(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合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转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GB16889、GB18598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