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卡阳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青海-西宁-湟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生成日期: 文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2026-08-21
青生发〔2026〕147号
厅办公室
****关于卡阳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青生发〔2026〕147号

****关于卡阳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卡阳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青电发展〔2026〕24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卡阳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省**市**区和**区以及**市**区和互助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5个子项目:1.麻岭330****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2回330千伏出线,扩建场地位于站区南侧,扩建工程在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2.李家峡~曹家堡Ⅰ、Ⅱ回开断接入卡阳变330千伏线路工程。包含李家峡~曹家堡Ⅰ回π接入卡阳变330千伏线路工程、李家峡~曹家堡Ⅱ回π接入卡阳变330千伏线路工程共2个子工程,**线路长度22.3千米。3.**~泉湾双回改接入卡阳330千伏线路工程。包含330千伏泉湾~卡阳I回线路、330千伏泉湾~卡阳Ⅱ回线路共2个子工程,**线路长度79千米。4.卡阳~麻岭双回330千伏线路工程。包含330千伏麻岭~卡阳I回线路、330千伏麻岭~卡阳Ⅱ回线路、还建麻岭~李家峡Ⅰ回330千伏线路、恢复麻岭~李家峡Ⅱ回330千伏线路共4个子工程,**线路长度77.2千米。5.曹家堡~**Ⅱ回开断接入郭隆变330千伏线路工程。包含330千伏郭隆~**线路、330千伏郭隆~曹家堡线路共2个子工程,**线路长度51.6千米。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省、**市、**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设备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和控制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涉及占用林地、草地,须依法依规办理林草地占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架设严格按照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执行,通过优化导线对地高度、控制边导线至电磁敏感建筑物水平距离和优先选用工艺水平好的设备和导线等措施,确保工程交流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同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定噪声防治实施方案,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行期,变电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塔基面积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进一步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余土余渣的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对临时占地及塔基未固化区域,按原土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变电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落实密闭式防尘布(网)苫盖、路面洒水、限速行驶等要求。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及设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严禁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外排。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土石方不得随意弃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处置,并分别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土区,集中堆放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用于回填及塔基征地范围内的迹地恢复,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拆除产生的导线、杆塔及绝缘子串等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妥善处理。运行期输电线路维修及更新产生的废弃零部件,由线路运维单位收集、处置,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妥善处理。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管理要求,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验评,严格落实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运行期对事故油池定期巡检,维持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条件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你公司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指导项目设计、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

(二)项目后续设计阶段,应同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将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设计文件中。

(三)项目建设阶段,应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施工承包合同。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须主动与**市和**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确保施工期全面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

六、**市、****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市**区、**区,**市**区、****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你单位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须将本批复原文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报送**市、****环境局,以及**市**区、**区,**市**区、****环境局备案,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2026年6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