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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31日我局对12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14日。
联系电话:0572-****318(****管理中心)
0572-****265(水利局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72-****886
通讯地址:长****街道**商务楼1号楼312室(****办公室)
邮 编:313100
附件1-1:****关于40万羽育雏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1-2:40万羽育雏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
附件2:****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3:长**虹星桥镇龙从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道路、管网、亮化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4:洪桥镇亭子桥村商业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5:****园区污水及回用水专管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6: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街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7: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街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8:长**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雉城街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9:****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北张浜**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10:****公司泗安水厂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
附件11:长****村委东侧公园绿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12:年产船舶板材低碳复合材料10万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