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3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万元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单价(元) |
品目总预算 |
| 1-1 |
其他货物 |
数字式十**心电图机 |
2(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30000.00 |
| 1-2 |
其他货物 |
叫号机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 |
4000.00 |
| 1-3 |
其他货物 |
经皮黄疸仪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致)。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8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
方式: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电话咨询邮箱线上领取
售价:人民币0.00元/份
****公司:0451-****0006-802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点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大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大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地中**光钻石湾小区14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451-****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20层,****公司地址:**市**区保利****门市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451-****000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451-****000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