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加压站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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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806-00000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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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加压站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北江以西片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加压站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8月2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施工评分细则,条款号2.2.4(2)资信标作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履约评价(5.0 分) 以开标当天**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行业类型:水务,专业类型:施工),根据有效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属行业的履约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第一档得 5分,第二档得 3 分,第三档得 1 分,以此类推。标书代写 注:履约评价结果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未在我市承接过施工项目或者没有行业领域履约评价的参建单位,其行业领域履约评价得分为 60 分,等级为“合格”。 |
售后服务能力(5.0分) 考察投标文件对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 √质量保修(售后服务)(5分) 1.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得5分; 2.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6-12个月(含6个月)的,得4分; 3.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3-6个月(含3个月)的,得3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情况或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云**街道驿北路 5 ****广场一区一座 101、201、202、13-20 层 |
地址:**省**市禅**季华五路55****中心A座3301室 |
| 联系人:卢海浩 |
联系人:曹卫 |
| 联系方式:189****8160 |
联系方式:0757-****5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