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公车维修保养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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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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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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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公车维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晚报大道36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东岸街道远大二路50-4****公司****基地内靠集体宿舍北侧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车维修保养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车辆维修保养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 9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950,000.00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950,000.00

按折扣率4%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优质的车辆服务保障,有效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配备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汽车机械维修人员、汽车电器维修人员、钣金(汽车车身整形修复)人员、油漆(汽车车身涂装修复)人员、质量检验(汽车检测)人员等,人员具备相应证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23 标准配备本项目所需维修设备。

4.其他要求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 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行驶≥700 公里或者7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质保期内,乙方对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题进行返修,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经相关机构认定,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所维修的二级维护以上的车辆必须经检测合格,并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方能交付出厂。

3、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送修单位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送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必须使用原厂零配件。

4、甲方在抽查中,除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并告知送修单位获得同意的情形外发现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使用非原厂配件,按考核评分表中约定扣分,如发现三次该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取得用车单位有效委托修理证明时修车的;无故拖延修理周期的;私自变更维修内容未经用车单位同意的;维修内容、工时明显不合理,价格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或在一个年度内三次(含)以上与价格认证部门最终核定价格差距在30%以上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

6、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按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动态评价,年度内由甲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分局机动车维修保养厂家考核评分表》。

7、凡因乙方修理质量,给车主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经相关机构认定后,要由乙方对车主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若乙方不予赔偿车主单位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2次的(⑥除外),取消其为甲方车辆维修保养资格同时终止与该乙方的采购合同,并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①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返修的;

③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⑤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确因乙方责任)。

⑦不核对公务车车辆信息修车的;

⑧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乙方需对维修车辆及相关信息保密。

10、乙方应负责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乙方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11、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甲方维修车辆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对甲方的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1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车辆发生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私自驾驶维修车辆外出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13、乙方按《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办法》承担企业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4、如出现更换的废旧零配件与维修清单不符的、拒绝接受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无病维修、小病大修、虚增维修内容等诚信问题,甲方将终止与该乙方的采购合同,并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15、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协助并配合甲方完成车辆保险理赔以及定损等相关事项。

16、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完成甲方车辆年检工作。

17、维修费用=零配件价+修理工时费+维修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乙方的零配件价格应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市场价查询为在精友数据软件平台查询的零配件产品平均价),修理工时费和维修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应按4%计算。接受甲方指定的价格认证部门对价格的审核结果。

18、维修工时认定按照《**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2013版)进行认定,如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其最新标准,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进行认定。小型车辆油漆按300元/面,3000元整车做基准价,计算按优惠率4%结算。

19、本次合同价优惠率为4%,其中修理工时费基准为25元,维修材料管理费的基准为零配件进价的12%。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收款人 支付说明
1 950,000.00 ****820********235187按折扣率4%据实结算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远大支行(****:820********235187)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9-01 —— 2027-08-31

五、服务地点
**市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②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③ 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乙方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应依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④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条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 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乙方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应依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相关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乙方未取得用车单位有效委托修理证明时修车的;无故拖延修理周期的;私自变更维修内容未经用车单位同意的;维修内容、工时明显不合理,价格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或在一个年度内三次(含)以上与价格认证部门最终核定价格差距在30%以上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

2、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按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动态评价,年度内由甲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分局机动车维修保养厂家考核评分表》。

3、凡因乙方修理质量,给车主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经相关机构认定后,要由乙方对车主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若乙方不予赔偿车主单位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2次的(⑥除外),取消其为甲方车辆维修保养资格同时终止与该乙方的采购合同,并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①无正当理由拒修的;②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返修的;③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⑤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⑥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确因乙方责任)。 ⑦不核对公务车车辆信息修车的;⑧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乙方需对维修车辆及相关信息保密。

6、乙方应负责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乙方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7、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甲方维修车辆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对甲方的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车辆发生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私自驾驶维修车辆外出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按《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办法》承担企业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甲方在服务期内应协助并配合甲方完成车辆保险理赔以及定损等相关事项。

2、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完成甲方车辆年检工作。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协商修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上述条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上述条款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的,对于逾期未支付款项,****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上述条款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上述条款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后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刘桂贤 法定代表人: 余光辉
委托代理人: 王世平 委托代理人: 余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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