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稳定锆、1000吨脱硅锆以及副产品硅微粉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莒**南环路西段
环评批复:2024年9月30日,****服务局以**审服许字〔2024〕12042号文件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沟,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系统。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交流电弧炉熔炼废气经收集后由多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直流电弧炉熔炼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新增雷蒙机与破碎加工车间废气一并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球磨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磁选车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后经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主要为未收集的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量较少,采取加强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匣钵、废布袋等放射性固废清洗后外卖;磁选杂质贮存,经贮存衰变后监测合格后外卖或者委托有辐射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沉渣、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暂存于垃圾箱。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环保设施已于2026年6月1日建成,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闫凡云
联系方式:139****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