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公司****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油厂综合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市**区和**县,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82口井,其中,13口探井转开发井、204口新钻井、57口侧钻井、8口转注井,常规井最大产油量为11.22×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87.75×104t/a(开发第15年),最大年注水量126.36×104m3/a(开发第15年),页岩油井最大产油量为2.31×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5.77×104t/a(开发第1年);**天然气加热炉13台,共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线9320m;建设**首站原油稳定装置复产工程,包括**原油稳定塔1座及原油换热器、压力储罐、火炬系统等,采用“负压闪蒸”处理工艺,新增原油处理规模2400t/d,新增稳定轻烃产量6.05t/d;改造、更新各类管线共计40540m。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局备案证明。项目符合《**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省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项目建设符合**市、**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及施工方案,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黄河保护相关要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马**远景备用流路等区域的工程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并依法履行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开工建设。加强施工期、退役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等,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对生态的破坏。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复耕或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考虑管道保护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退役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足够的洒水车、防尘网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除特殊作业车辆外,施工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且全部编码登记。运营期,加热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管输油井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页岩油井口安装撬装式井口脱硫装置,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管线穿越方式,管线穿越河道时应注意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场地远离河道,禁止将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河流附近,施工物料堆放场地铺设防渗材料,禁止在河堤范围内给施工机械加油和清洗设备。妥善收集处置各类污(废)水,施工期及退役期清管废水、试压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及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设备排污水依托义和联合站、**首站、陈庄联合站、陈南联合站、渤****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钻井废水、酸化废液、压****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水质要求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不得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回注目的层应为地质构造封闭的地层。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针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渗漏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目标处设置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等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井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施工,若特殊原因需要开展夜间施工,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展。
(五)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废弃光伏板等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定向钻施工时使用水基泥浆,不得添加含有毒有害成分的添加剂,产生的废弃泥浆就地固化填埋。钻井使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采用无毒、可生物降解的钻井液及不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压裂液体系;施工期一开、二开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及泥浆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施工期三开产生的油基钻井岩屑及泥浆、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落地油、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处置。清罐底泥、改性污泥满足《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堵水调剖,否则按照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不外排。按照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六)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防范。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书所提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及无组织废气的日常监测。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输油管道应落实防腐、防渗、加强壁厚、定期检测、定期巡检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应急物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将环保设施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过程。
(八)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SO2:0.0495t/a、NOx:0.788t/a、颗粒物:0.108t/a;挥发性有机物:0.1025t/a以内。
(九)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市、****环境局****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工程所在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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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