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质疑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灿
地址:**市**区下津路12号产投(**)企业公园A2栋标准厂房十一层1101号
联系人:韦灿
我公司于2026年8月14****公司以邮递方式递交的《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质疑函。针对质疑函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人篡改产品技术参数,虚假响应技术要求:▲12.透析液配置为容积式连续配置方式,能使用多种不同透析液配方。
答复1:我****小组对质疑函、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递交的关于质疑函回复内容、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核,成交供应商成交的竞标产品“威高(日机装)****的血液透析设备DBB-EXA ESS SA”透析液配置方式为“容积式连续配置方式”,“双重电导度”技术是用于监测并非该产品的配液方式。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产品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标书代写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2026年8月2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