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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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查明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 一、债务人及现有财务资料情况 管理人已接管部分纸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和业务台账,****银行账户及流水、税务财务报表、涉税查询和发票资料。现有资料包包括45份原始资料文件,****银行流水约13,387条;完整电子凭证序时账、明细账和连续年度科目余额表尚未取得,部分纸质资料尚未完成全面数字化。 账册及会计凭证:已接管部分纸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和业务台账;财务报表:已取得2016年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9月财务会计报告及税务财务报表汇总;电子账套:尚未取得完整电子凭证序时账、明细账、总账及连续年度科目余额表;银行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和1999年3月22日至2025年9月22日的银行流水汇总。尚未取得或已知不完整的资料包括完整电子账套、部分纸质资料的全面扫描及主体分离。现有资料存放于管理人保管地点、债务人原经营场所接管资料。目前可供参考的资料数量和工作情况包括现有资料包包括45份原始资料文件、现有银行流水汇总约13,387条记录、现场接管清单4份。 现有财务数据尚未完成核对,本公告不列示资产、负债金额。 二、审计事项及工作要求 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11月19日。审计期间不作预设,由申报机构结合现有资料和审计工作需要在审计工作方案中提出,并说明确定理由。 (1)核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财务收支情况 (2)核查股东认缴、实缴、出资流转及异常资金往来事实 (3)核查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主要资金流事实 (4)核查应收款形成、账龄、凭证和回收情况 (5)核查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和税务资料 (6)结合现有账册、资金流水、合同、函证及其他资料,核查账内外资产和可能负债的财务事实 (7)核查应收款形成、账龄、收款、争议等情况,并整理与主要应收款有关的合同、结算、发票、付款及催收材料 (8)协助管理人编制财产清册,对清册所列财产与账面记录、权属资料和盘点结果进行核对,并说明差异 (9)核查受理前有关财产转让、清偿、担保、资金划转及其他异常财产变动的时间、主体、金额、审批、对价和资金流等事实,不作法律定性 (10)对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和债务清单与债务人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列明一致、差异及无账面记录事项,不作债权认定 工作成果包括审计报告初稿及正式报告、主要审计调整事项表、主要科目明细表、应收款依据目录及整理文件、证明材料移交清单、财产清册与盘点核对表、债权债务账面核对表、专项事实核查表、电子文件清单。 申报机构应当在审计工作方案中提出预计进场时间、提交审计报告初稿时间和提交正式报告时间,并说明人员投入和进度安排。 对缺失、毁损或者无法核实的资料,审计机构应当采取可行的审计措施;仍无法核实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说明原因。 申报机构应当在审****人民法院、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要求解释审计报告专业事项时的答复安排和预计时间。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确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或者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列席有关会议并作出说明。 三、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并持续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事务所 (2)具有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或同类专项审计经验 (3)申报机构及项目组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不存在依法应回避的利害关系。 (4)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实际参与项目 (5)依法独立、客观、勤勉履职 (6)如实披露近三年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 (7)申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申报和审计过程中知悉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规定、****机关依法要求,或者经管理人书面授权披露的除外。 (8)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 (9)中选后,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主要工作人员应当与申报材料一致;确需更换的,应当事先说明理由,取得管理人书面同意,并由具有相当执业资格和项目经验的人员接替。 四、申报材料及报价 (1)申报申请书和主体资格证明 (2)执业许可、项目授权及注册会计师状态材料 (3)项目团队和类似业绩证明 (4)审计工作方案 (5)含税总价报价及报价说明 (6)回避、诚信、保密及材料真实性承诺 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列支,具体付款条件和时间由管理人与中选机构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申报报价应当以本公告披露的审计对象、现有资料数量、工作地点和成果要求,以及申报机构提出的审计期间和工作安排为基础。中选后新增审计对象、审计期间、专项报告,或者后续取得的资料数量明显超过公告披露情况的,双方应当在相关工作开展前书面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和费用。 五、选定办法 管理人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定审计机构;必要时确定备选机构。 仅有一家机构有效申报的,管理人将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选定。 无人申报或者无有效申报的,管理人将重新公告或者依法另行处理。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应于2026年8月24日 17:00前提交;采用电子邮件。 (2)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163.com;申报材料应加盖机构公章,并合并制作为一份PDF文件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大润阀门+审计机构申报+机构名称”;报名时间以管理人电子邮箱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3)联系人:吴翼江;联系电话:137****7976 七、其他事项 (1)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事实核查、会计分析和专业说明;债权认定、撤销权行使、诉讼决策、财产调查报告、资产处置决定和法律责任判断由管理人依法处理。 (2)中选机构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委托合同约定的,应当按要求补正;经催告仍未改正或者未按约完成工作的,管理人可以依约调整费用、解除合同并重新选聘。 ****管理人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