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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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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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拟对**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二期)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

**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二期)采购招标代理全部相关工作,包括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质疑答复、档案归集、系统备案等全流程代理服务。标书代写

二、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采购单位支付。委托双方在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时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三、选聘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交易中心完成备案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三)近2年内具有货物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实施业绩;

(四)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提交原件供核验,并在材料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材料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整提交全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标书代写

(一)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近2年内承办货物类相关项目招标代理典型业绩案例(提供项目委托合同复印件);

(四)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经营期间无行政处罚记录书面服务承诺书。

五、遴选原则及评审规则

本次遴选对报名单位先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综合评审重点考量企业代理业绩、财务状况、项目服务能力、信用情况等客观因素,不将“业界口碑”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材料提交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中选机构。所有评审资料全过程归档留存。

六、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工作完成后,拟中选代理机构将在**县相关政务公**台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异议受理

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对遴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点、时间

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26年8月24日8:00—2026年8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5楼220室****监测站。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915-****335

附件:经营期间无行政处罚记录承诺书

****

2026年8月21日


经营期间无行政处罚记录承诺书


致:****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现就参与**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自经营至今,在开展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相关业务过程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受到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限制开展代理业务等情形。

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次向贵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业绩合同、财务资料等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隐瞒等虚假情形。

若本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遴选参选及中选资格;如已被确定为中选代理机构,贵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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