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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市**区、**县、**县、**县。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论证。项目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厅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处(联系电话:0931-****801),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厅
地 址:**省**市**区**南路18号
******厅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