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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区碾盘乡******公司“5﹒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东应急〔2026〕53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该事故进行结案处理。同时请你局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督促******公司闭环完成全部事故问题整改,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把此次事故作为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形成震慑、提醒作用。组织全区同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梳理同类安全风险,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场内机动车辆作业、厂区通行管理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控与员工安全培训,从源头上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是规范本次事故调查资料归档,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核验整改实效,保障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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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附件:**碾盘******公司“5﹒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