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第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香枫创意园C座1102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强膳后勤****公司
地址:**省**市**区华元路818号迈家众创3楼B8301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600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552-****4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05
项目负责人:杨萍
联系电话:153****4649
监管部门:****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405、****6344
公示期:2026年08月21日 至 2026年08月24日 17:0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05,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153****464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厅提出投诉,联系人:****教育厅,联系电话:0551-****2405。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2026年****第四学生食堂特色餐饮服务委托承包经营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丽骏路 29 号 2 号楼 101 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香枫创意园C座1102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强膳后勤****公司
地址:**省**市**区华元路818号迈家众创3楼B8301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600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552-****4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05
项目负责人:杨萍
联系电话:153****4649
监管部门:****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405、****6344
公示期:2026年08月21日 至 2026年08月24日 17:0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二环与仰光路**琥珀新天地东苑1幢805,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153****464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教育厅提出投诉,联系人:****教育厅,联系电话:0551-****2405。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