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EPC)项目监理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停车场(EPC)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BZQC2026GC5120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省毫州市**区经开区药王大道淮河路8号205室 |
| 招标联系人 |
陈都 |
联系方式 |
158****050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法慧 |
联系方式 |
0558-****189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停车场(EPC)项目监理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0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87页中“①本项目分多标段实施,单个标段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该标段监理费用的80%;”修改“①本项目分多标段实施,单个标段完成该标段的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标段监理费用的40%,单个标段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该标段监理费用的85%;”。 2、招标文件第47页、第56页中“投标人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2.5 分;满分5分。 ”修改为“投标人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获得“**杯”(外省等同于**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提供一个得2.5 分;满分5分。 外省等同于“**杯”的奖项名称 **:长城杯 **:**杯 **:**兰杯 **:钱江杯 **:海河杯 **:杜鹃花杯 **:巴渝杯 **:楚天杯 **:**杯 **:**奖 **:长**杯 **:天府杯 **:世纪杯 **:**省优质工程 **:草原杯 **:**优质工程奖 **:汾水杯 **:金匠奖 **:**杯 **:黄果树杯 **:**杯 **:闽江杯 **:**杯 **:雪莲杯 **:飞天奖 **:安济杯 **:江**杯 **:中州杯 **:**奖 **:扬子杯 **:绿岛杯 注:若上表所列省级奖项名称已变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认可。”。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经开区药王大道淮河路8号205室 联系人:陈都 联系方式:158****050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杨法慧 联系方式:0558-****189 191****2227 2026年8月21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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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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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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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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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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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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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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