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麻垌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维护和环境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麻垌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维护和环境改造项目,涉及8条乡镇道路以及纪念碑修复,其中2条为交通标线提升改造,6条为路面加铺沥青,1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为32001m2,道路改造路线总长度为5.102km;此外,项目涉及**盖板沟2条,规格为60*60cm,长度416.5m;同时疏通盖板沟2条,长度521.5m;纪念碑地坪更换透水砖192m2,硬化29m2,**混凝土挡土墙45m;**太阳能路灯20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20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26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46.12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何艺(注册编号:桂245****01033;身份证号:450881********92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艳(身份证号:452622********0043)【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95.49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张林(注册编号:桂245****39037;身份证号: 450803********6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江意(身份证号:450803********669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299.74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张成鸿(注册编号:桂145********01036;身份证号:450881********775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旭新(身份证号:450881********412X)【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2023年新增街巷项目 奖项: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财政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7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