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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9日,由**南云高速****公司申请办理的国高网G5612**至**高速公**涧至**段(**市**段)第十批临时用地获批。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12.6919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2026年8月19日至2030年8月19日),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施工便道、弃土(渣)场、材料堆场。
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应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应接受各级自然**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单位:****、******局
违法违规举报电话:0883-****549、088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