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岸区**大道86号(**交通换乘枢纽)第一层(共计约5818㎡)房产整体招租 | ||
| **** | 转让底价0.0027万元/平方米﹒月 | |
| 2026-08-2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9-04 | |
| **市/经开区(**) | 资产类型房地产租赁 | |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岸区**大道86号(**交通换乘枢纽)第一层(共计约5818㎡)房产整体招租 | ||
| ****岸区**大道86号(**交通换乘枢纽)第一层(共计约5818㎡)房产 | 楼盘名称- | |
| 0.0027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5 | |
| 月付 | 免租期1个月(免第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月) | |
| 每两年递增3%(即在合同签订后第三年发生首次递增) | 招租用途农贸市场、生鲜超市 | |
| 渝(2024)**区不动产权第****72350号 | ||
| 第1层 | 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 |
| 公用设施用地/公交运输 | 招租面积(㎡)5818 | |
| 是 | 移交时限招租方及产权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
| 是 | ||
| 渝勤业五联评(2025)咨字第034号、重民(公)房估字(2026)第Z0020号 | ||
| 廖伟 | 联系电话136****9935 | |
| ******交通换乘枢纽 | ||
| ****公司 |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1.本次招租及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及次承租人所设的可移动装饰物品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意向方需自行评估该情况对标的完整性及后续开业筹备的影响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关预案。 2.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则采用互联网竞价(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详见网络竞价方案)。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到**联交所办理意向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及产权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承租后拟经营的相关业态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证照所需的手续、资料、费用;(2)承租后须自行负责租赁区域及经营业态的二次消防验收、消防手续报批及办理,二次消防验收通过后才可运营,且须自行负责租赁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及承担消防维修改造、消防器材配备及相关费用,如届时因二次消防报备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招租方及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及产权人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helpDetail?subId=29971 code=HELP_CENTER),剩余租金由招租方及产权人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及产权人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及产权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7.意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4个月租金)和装修保证金(1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及产权人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及产权人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及产权人损失,招租方及产权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或产权人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按招租方或产权方要求进行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渗漏治理、结构修缮、装饰恢复、原设施拆除后场地平整等)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或产权人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或产权人名义缴纳)。 9.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及产权人、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0.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备查资料:咨询报告、不动产权证、拟出租区域平面图、网络竞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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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效存续时间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上;该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农副产品初加工及销售”、“商铺租赁”、“市场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中任意一类(须提供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自身须正在经营3****超市或农贸市场,****农贸市场须满足以下条件:连续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每个经营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若为自持物业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同时提供截止信息披露期满仍在履行中业务合同或对外租赁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若为其他情形的,须提供截止信息披露期满仍在履行中的租赁协议、委托经营协议或**协议等书面证明材料)。 (三)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完整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信息披露首日。标书代写 | ||
| 是 | 交纳金额55万元 | |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转账 |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挂牌协议,网络竞价 | ||
| ****集团****中心交易一部 | ||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023-****36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