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21607号 ) **市**区创造街19号一层2号公建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239 | |
| 1,310,000.00 元 | ||
| 2026-08-21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03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房产 | |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市**区创造街19号一层2号公建转让项目,房屋建筑面积为113.89㎡,证载用途为公建、办公/非住宅,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目前为闲置无抵押状态。 | ||
| 公告期内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联系人:隋斌;联系电话:158****6697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5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市**区创造街19号一层2号 | 不动产权证号辽(2023)**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520号 | ||
| 113.89 | 建筑结构|||
| 已用年限 | |||
| 纬度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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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正常使用或自然损耗不作为现状发生改变的情形),不动产不可避免存在磨损、老化、破损等情况,转让方对房屋建筑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和渗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及其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设备、设施不作任何保证,依法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以及维修保养义务,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对转让标的进行一次性全面查验、全面了解并接受不动产的全部现状。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转让方置于****的******公司出具的以2026年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辽正评报字(2026)第1082号)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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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权税(截至过户当月月底)等国家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契税、印花税等国家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基金(如有)、图纸资料费(如有)、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⑴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⑵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⑶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 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⑷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在获得****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30个日历日内,由受让方自行按照国****机关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同意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接,并签订《资产交接单》。 ⑸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前的水电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之后的水电物业费由我方承担。 ⑹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⑺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接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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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0****7281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以下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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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1,31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及****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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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不涉及 | ||
| **** | ||
| 912********056063N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区登**街道阿尔滨村阿尔滨471号1-3层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15,066,500.00元 |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股东会决议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