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部分资产(8430连栋棚、8米管棚、六型管棚)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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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部分资产(8430连栋棚、8米管棚、六型管棚)
交易品类:物权转让资产类别:其他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60.99319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8-2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8-28

1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090********038200
****银行****公司****支行
业务负责人
徐老师
负责人联系电话
186****8130 ****0037(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农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主要为8430连栋棚、8米管棚、六型管棚,共计3项,账面原值为****774.42元
其他
标的状态 其他 其他说明信息

产权标的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误差做调整。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市**区青村镇朱店村7、8、9组

设备名称:8430连栋棚、8米管棚、六型管棚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财政70%、******公司30%
重要信息披露
1. 本次转让的评估报告置于**农交所备查。评估报告中六型管棚约10,160.40平方米,8米管棚约69,840.00 平方米,8430连栋棚约11,072.00平方米,其中财政所属70%部分,******公司所属30%。****财政所属70%部分,由****作为处置主体。如有缺失,由******公司承担缺失部分。
2.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3. 本次产权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交接现状为准,相关数据、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产权标的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误差做调整。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物已由******公司拆除,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公司拆除费,共计132394元(含税),******公司出具服务费发票(税率6%)。******公司账号:建行青村支行310********050011508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青村镇南奉公路3480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金融办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村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村委员会、****财政局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项目公告期至****(以下简称“**农交所”)网站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填写“意向受让申请”并上传《受让确认书》和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相应材料, 同时在****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13万元****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090********038200),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意向受让申请”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 本项目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标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农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物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农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在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标的物已由******公司拆除,受让方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公司拆除费,共计132394元,******公司出具服务费发票(税率6%)。受让方应在《物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天内搬运转让标的,若超时未能清运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另行处置相关实物资产。受让方须保证在对标的资产进行接收的过程中,不损毁甲方其他任何与本次交易无涉的资产,若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7.本次转让的评估报告置于**农交所备查。评估报告中六型管棚约10,160.40平方米,8米管棚约69,840.00 平方米,8430连栋棚约11,072.00平方米,其中财政所属70%部分,******公司所属30%。****财政所属70%部分,由****作为处置主体。如有缺失,由******公司承担缺失部分。为防止处置范围不清晰,本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必须向转让方预约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受未经预约的踏勘申请。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农交所提交一份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流程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且完成实物资产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收据。如有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10.中标后,受让方需按照如下标准支付**农交所服务费:本项目如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本项目如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除以上交易服务费外,中标方还需支付**农交所3万元的专业服务费。以上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账号:121********0703,开户行:招商银行**花木支行。 1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现场踏勘确认书》(见公示附件),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和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上传至**农交所报名系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第三、第四个工作日14:00-16:00统一集中看样 (需提前预约,联系确认名单,不接受受让方自行前往)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袁欢
联系电话 135****6048(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1
招标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部分资产(8430连栋棚、8米管棚、六型管棚)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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