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关于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意见公示 |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有关要求,******局于2026年7月3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9-****087 附件: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景******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稿)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的规定,2026年7月30日,景******局组织业主方代表、施工方代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及五位专家对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根据土地复垦有关规定、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等为依据,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审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位于******委员会****小组,地理位置处于(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北纬24°25′38.121″~24°25′43.064″,东经100°52′56.946″~100°52′59.624″之间。该临时用地使用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 (二)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2023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了《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2023年7月21日取得《景******局关于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黑蛇村段公路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景自然资复〔2023〕28号)。《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确定的复垦责任范围0.4600hm2,规划复垦方向为旱地,复垦面积为0.4600hm2,规划土地复垦率为100%,土地复垦费总投资为34.2672万元。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2026年4月初开始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2026年6月底完工。复垦面积为0.5199hm2,复垦旱地面积0.5199hm2,实际土地复垦率为113%,比《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设计规划复垦面积增加0.0599hm2。 (二)土地复垦工程情况 省道 S219 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是:土壤重构工程:拆除工程总量为312.14m3,垃圾清运工程,清运方量为312.14m3,客土回填2599.5m3,土地平整0.5199hm2,地力培肥0.5199hm2。 三、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一)复垦投资情况 根据2023年5月****编制的《省道 S219 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方案设计动态总投资为34.2672万元,静态总投资32.46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4.8081万元,其他费用14.7696 万元,监测与管护费1.0238万元,预备费2.6918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土地复垦项目由****进行复垦施工。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产生工程量计算,施工单价按照原规划设计单价进行计算;项目新增种植农作物工程量,新增工程量单价按照实际产生单价计算。项目实际土地复垦总投资33.501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4636万元,其他费用14.9267万元,监测与管护费用1.1698万元。 四、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复垦工程措施合理,质量合格,复垦效果良好,投资合理,实现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意省道S219线景东县文井镇清凉至大朝**镇****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通过总体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