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纳豆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 1 |
****纳豆生产项目 |
**省郑****开发区长椿路23号11号楼 |
**** |
******公司 |
****纳豆生产项目位于****开发区**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长椿路23号11号楼,项目投资100万元,该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0吨纳豆制品生产线。 |
一、废水:****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大豆清洗废水、浸泡废水、蒸煮灭菌废水及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清洗废水、蒸煮灭菌废气冷凝水等,项目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3m3/d的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蒸煮灭菌废气采用水浴冷凝工艺,将蒸汽冷凝吸收;微量发酵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无组织管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恶臭气体通过设备加盖、投加除臭剂减少臭气排放。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固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未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5728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