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块桂融页4-1HF井录井、测井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区块桂融页4-1HF井录井、测井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农场2队东北约180米
2.2项目规模:计划实施“直改平”桂融页4-1水平井,从1260m开窗侧钻,设计钻进井段:1260m-3698m,水平段长约1500m,随钻探过程开展录井、测井服务项目。
2.3合同估算金额: 196.449651万元(含税),其中测井服务费估算金额为:105.377782万元(含税);录井服务费估算金额为:91.071869万元(含税)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5招标范围:录井服务为重点获取勘探目的层的地化、岩矿、物性、岩石力学、含气性、工程地质等资料,主要服务内容为开展岩屑录井、综合录井、地化录井、元素录井、钻井液录井;测井服务主要对侧钻段进行标准测井、组合测井和固井质量评价测井,根据良好天然气显示井段进行特殊测井。根据录井、测井录取资料,进行解释评价,完成相关图件与总结报告的编制,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套成果资料。
2.6计划工期:计划钻井周期55天,跟随钻探进度,录井、测井项目同期开展工作。
2.7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需提供职能部门相关通知文件);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或完井验收时间为准,满足其一时间节点即可),至少具有3口石油天然气录井及3口石油天然气测井服务业绩,业绩数量以合同上列明的井数量统计,如对同一口井同时开展录井和测井工作,则计为1个录井和1个测井业绩,按2个业绩计取。(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需提供竣工验收或完井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至少一张与上述对应合同相关联的清晰可见的且可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真伪查验截图,对于不能体现与合同关联关系的发票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下属不具有****公司承揽的业绩,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3.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或完井验收时间为准,满足其一时间节点即可),具有不少于3口石油天然气测井项目经理或3口石油天然气录井项目经理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业绩数量以合同上列明的井数量统计,如对同一口井同时开展录井和测井工作,则计为1个录井和1个测井业绩,按2个业绩计取。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范围页,需提供竣工验收或完井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其在业绩中的任职情况,还应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4.1 提供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在合同签订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单位由两个及以上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3.1”的要求;
3.5.2联合体投标应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可以为提供测井服务方或录井服务方,项目经理应由牵头方派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4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17时至2026年8月31日17时(**时间,下同),****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new.****.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
①投标文件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上传,每部分可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分主文件、附件上传,但单个主文件容量不得超过100MB,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容量不得超过500MB;
②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ne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cn:9000/)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电子标服务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8.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192/0771-****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作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帮助
如需帮助,****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8.6 其他
本次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联 系 人:蓝淳筱
联系电话:138****8090
邮 箱:****@qq.com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白沙路16号杨柳郡棕榈苑1栋201号
10.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黄**
座 机:0771-****176
邮 箱:****@163.com
地 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10.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200518转1(负责解释投标人注册及审批、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上传等平台使用操作)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200518转2(负责解释CA办理及使用)
平台发票开具服务热线:****200518转3(负责开具招标文件费发票、平台使用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相关事宜)
10.4 异议(投诉)提出渠道和方式
如对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通过“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线上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10.1、10.2条款。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