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雁鸣大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8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 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住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备注 信息 | |
| **** | ******县雁鸣大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 **** | **县**镇农林路10号 | 4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2.6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县雁鸣大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 ******县雁鸣大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监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及绿化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民杰、王艳杰、王晓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豫招协[2023] 002号文件上优惠3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535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有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2.67分。
2、异议投诉渠道:
本项目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投诉部门:****
地址:**省**市**县省道223线与郑民高速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方式:0371--****150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省道223线与郑民高速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方式:0371--****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东路109号
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33
4、监督单位:****财政局。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