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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乡道Y824(清溪**路)升级改造工程给水管道迁改工程造价咨询价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项目位于清溪镇,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具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完成财审工作及施工合同签订工作。 | ||
| 50.0%下浮率 至 60.0%下浮率 | ||
| 实际结算金额以财审部门审定招标控制价作为工程造价咨询费计费基数,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文件(或最新颁布的文件)的计价方式计算得出基准价,最终结算价=上述基准价× (1-下浮率),(含税,单位:元),下浮率取50%。 | ||
| 否 | ||
| 否 | ||
| 2026-08-25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