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及服务采购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需求论证。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品制作及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涵盖展示类、喷绘写真印刷雕刻类及其他相关广告物料的制作、安装与维护,含A字架展板、易拉宝等共计百余项物料。
服务范围:****南桥寺院部、道门口院部
二、核心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为我院提供以下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及相关服务:
(一)物料品类
包括但不限于:A字架展板、欧式门型展架(不锈钢+防风)、简**型展架、易拉宝、相框、写真PVC裱框、桁架、灯箱、LED背景图设计、4层脚手架租赁及往返运费等,具体品类和数量详见附件《需求清单.xls》。
(二)服务要求
响应及时:需现场勘察的,原则上应不超过2小时进行响应,设计稿应在2日内提交至需求部门,由需求部门确认后,****宣传部门审核。产品设计经甲方确认后3日内完成产品的制作、送货及安装(****医院另行通知)。
维护义务:已制作的宣传物料每**少巡视1次,负责维修与清洁。
审核流程:****宣传部门审核后方可制作;未经审核擅自制作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工作配合:根据医院需求,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因公共事件引起的特殊时期等,按医院需求正常供货。
版权归属:所有宣传物料底稿及工程文件版权归****所有,供应商须每3个月****宣传部门。
售后服务:免费维保期至少1年,含维修、位置更换等服务。
(三)质量要求
所有物料须严格符合采购清单中明确的工艺参数、材质规格及分辨率要求。设计、制作、安装的宣传物料应无版权纠纷;如出现纠纷,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成品须与实际需求在材质、尺寸、样式上完全相符。物料制作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材料按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物料中涉及印刷的,印刷质量****印刷行业标准。
三、团队及人员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运营资质不少于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记录(加盖公章)。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业绩要求
****政府****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4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设计团队要求
1.主设计师须从业3年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平面设计相关专业,提供毕业证或职业证书(加盖公章)。
2.提供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社保缴纳记录、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师须对沟通形成的设计底稿负有校对义务,包括标点符号、错别字等基本审核。
(四)财务人员要求
须配备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提供身份证件、社保缴纳记录、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现场人员要求
须按宣传及需求部门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原则上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四、报价要求
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模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各潜在供应商须对所有品类进行报价,根据品类单价和数量需求得出全总价(加盖公章)。
五、报名提交内容及方式
(一)提交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址
**市两江新区石马河街道光华可乐小镇B区二楼2-19
********办公室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23-****7756
(三)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书面声明(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料真实有效、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公告中“一、二、三、四”项要求的所有响应资料及报价单(需要按照本公告提供的《需求清单.xls》报价)。
(四)格式与密封要求
所有响应资料须逐页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全部资料装入文件袋并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请于2026年8月28日(周五)下午17:30前送达指定地址。
六、其他说明
本次资料征集仅为项目前期调研,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意向,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资料提交方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无虚假陈述或隐瞒重大事项;因资料不实导致后续争议的,提交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院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保密处理,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需求论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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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