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洗衣房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洗衣房项目
三、中选(成交)信息
中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选(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双龙街2号2号楼513室-5
中选(成交)下浮率:百分之十五(15%)
评选得分:9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洗衣房项目 服务范围:****洗衣房建设运营。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遴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3年结束期前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可续期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遴选文件要求。 |
五、评选专家名单
王守印(组长),黄丽娟,李艳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遴选文件约定的金额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郡王府小区77栋二单元一楼,联系电话:182****979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0557-****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郡王府小区77栋二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182****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老师、耿工
电 话:0557-****205、182****9798